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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时事米兰 |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星级心理辅导分站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喀喀喀2    时间: 2021-1-9 08:51
标题: 时事米兰 |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星级心理辅导分站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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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学院心理辅导站和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热情,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星级心理辅导分站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星级心理辅导分站评选
(一)评选时间
2018年5月6日—5月18日


(二)参评对象
各学院心理辅导站


(三)评选办法
1.各学院请于2018年5月6日17:00前将学院本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材料与分站工作自评表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上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素质拓展中心。
2.由校学生心理辅导站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与素质拓展中心老师审核各分站上交的材料,并深入分站了解实际情况,检查总结材料的真实性。
3.最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1)心理健康教育与素质拓展中心将于五月中旬组织参评学院进行现场答辩,本部分成绩占最终成绩的40%。
(2)各学院心理辅导站的学年评价考核成绩计入星级分站评选,占最终成绩的60%。
4.根据上述两部分成绩,最终确定星级心理辅导分站名单,进行公示。

(四)奖励办法
学校对星级心理辅导分站予以表彰。
二、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一)参评对象
全校所有心理委员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对班级心理委员本学年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可参考浙江师范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考评表。
2.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于5月6日17:00前上报候选人名单,名额为本学院心理委员数的10%,每个候选人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心理委员推荐表》,附上心理委员考评表,上交学院,各学院填写《浙江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班级优秀心理委员推荐汇总表》,并将材料统一上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素质拓展中心。
3. 心理健康教育与素质拓展中心审核确定最终获得荣誉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奖励办法
学校对优秀心理委员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2018年4月27日
潘益娜/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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