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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义乌市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义乌实验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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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7:47: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安排
一、    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本学区学生
1.时间
6月17日周六上午8:00-11:00
2.报名流程
(1)填写基本信息表(101教室)。
(2)提交材料:入学通知书、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非学区生学生

第一天
1.时间
6月27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2.报名类别
A、B、C、D
3.报名流程
(1)凭材料校门口领取序号
(2)填写基本信息表
(3)按序号办理材料审核
4.需提交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并按序摆放。所有复印件右下角写上“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后果自负”,家长签名,标注日期)。
(1)父母双方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复印首页、父母页、孩子本人页)。如不在同一户口簿,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
(3)入学通知书(本市户籍提供);居住证(市外户籍提供,父母双方,城区内);
(4)北苑街道城区内,房产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
(5)营业执照或父母双方劳动合同(城区内)。

第二天
1.时间
6月28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2.报名类别
A、B、C、D、E
3.报名流程
(1)凭材料校门口领取序号
(2)填写基本信息表
(3)按序号办理材料审核
4.需提交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并按序摆放。所有复印件右下角写上“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后果自负”,家长签名,标注日期)。
(1)父母双方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复印首页、父母页、孩子本人页)。如不在同一户口簿,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
(3)入学通知书(本市户籍提供);居住证(市外户籍提供,父母双方,城区内);
(4)养老保险登记材料(需牢记查询登入账号与密码)和租房协议(父母一方在本市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达90个月及以上,城区租房协议);
(5)营业执照或父母双方劳动合同(城区内)。
注:如属A、B、C、D类,所需材料与6月27日相同。
四、咨询方式
浙师大附校小学部招生咨询电话:0579-89902616  刘老师
义乌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579-85271606

②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2017年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初一年级计划招生12个教学班,每班50人,合计600人 。
三、报名时间
1.本学区新生报名:2017年6月17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向所在地学校报名。报名材料: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非学区生报名:2017年7月2日~4日

四、适龄儿童、少年跨学区入学报名基本条件
1.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父母双方在拟入学区域居住、就业满一年,父母一方在本市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的,或在入学学校所在镇(街)区域内有住房的,可以跨学区申请入学。
2.父母一方已在义乌缴纳养老保险,但不满一年的,2017年在我市小学毕业并建有学籍的市外户籍学生,允许参加2017年公办初中学校非学区生入学报名。
3.城区范围内各初中学校之间不得跨学区入学,入学后不得转学。

五、非学区生报名分批(非学区生报名分类附后)
第一天(7月2日) 只接受具备A、B、C、D类条件报名并当天录取。
第二天(7月3日)接受具备E类基本养老保险50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并当天录取。
第三天(7月4日)接受具备基本报名条件及以上条件报名并当天录取。
为确保报名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只允许家长一人凭报名规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校内。

六、报名地点:
浙师大附属义乌实验学校初中部(拥军路209号)

七、非学区生报名材料:
  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1)父母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
(2)父母一方的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材料或在拟入学学校所在镇(街)的住房特定有效权属证明。(养老保险登记材料由学校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核)
(3)本市户籍还须提供:
a.父母双方在拟入学区域居住(住房特定权属证明或租房协议)和就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b.小学一年级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学校发放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初中一年级的应提供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从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
(4)市外户籍还须提供:
a.父母双方取得本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住房特定权属证明或租房协议;就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b.初中一年级应提供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从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

八、咨询方式
师大附校初中部招生咨询电话0579-89902913  何老师
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85271606
校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拥军路209号        
  网址:http://www.zsdfsxx.com/



③义乌市公办小学、初中非学区生报名分类
一、A类
    父母或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下同)拥有相应学校学区内住房,且产权份额达到该房产的50%以上(不含50%,下同),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并实际居住的(或有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分别定义为A1和A2。A1、A2分别根据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登记时间先后排序,按A1→A2顺序录取。用祖父母住房作为入学依据的,还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与祖父母户口在一起的户口簿(下同)。

二、B类
    父母或祖父母拥有相应学校学区内住房,且产权份额达到该房产的50%以上,有房产证或土地证或购房合同与发票等有效权属证明并实际居住的,分别定义为B1和B2。B1、B2分别根据有效权属证明中显示的时间先后排序,按B1→B2顺序录取。

三、C类
    父母或祖父母拥有不在相应学校学区但属相应镇街的住房(城区学校入学,房产须在城区;镇街政府所在地学校入学,房产须在镇街政府所在地),且产权份额达到该房产的50%以上,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并实际居住的(或有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分别定义为C1和C2。C1、C2排序方法同A1、A2,按C1→C2顺序录取。

四、D类
    父母或祖父母拥有不在相应学校学区但属相应镇街的住房(城区学 校入学,房产须在城区;镇街政府所在地学校入学,房产须在镇街政府所在地),且产权份额达到该房产的50%以上,有房产证或土地证或购房合同与发票等有效权属证明并实际居住的,分别定义为D1和D2。D1、D2排序方法同B1、B2,按D1→D2顺序录取。

五、E类
    若父母至少有一方户籍在本市的,学生户籍在市外或户籍未登记的,可在父或母户籍所在镇街按非学区生申请入学,定义为E1。若前一批学校无法录取的,允许到其它批次学校报名。E1类学生按其户籍为义乌的父或母户口登记时间依次排序录取。
    父母在城区街道内实际居住、就业满一年,同时父母一方在本市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的,可申请在城区学校入学。父母在其它镇街内实际居住、就业满一年,同时父母一方在本市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的,可申请在对应镇街内(市外户籍的不限)学校入学,定义为E2。E2类学生按在本市正常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累计月份多少依次排序录取。按E1→E2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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