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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部分高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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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0 10:1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浙江大多数高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除了常规的奖学金,很多高校还在招生章程中公布了对优秀学生的激励措施,今天就汇总部分高校的激励措施供家长及同学参考。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一)卓越学院的录取与选拔

1.浙江省生源: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卓越学院(含理工类实验班、经管类实验班)的考生,一年以后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专业(除艺术类等学校规定不能转入的专业);
2.浙江省外生源: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含理工类实验班、经管类实验班)学生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自愿申请、经过测试后进入卓越学院学习,一年以后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专业(除艺术类等学校规定不能转入的专业)。

(二)浙江省生源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
1.超过一段线45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可转入申请转专业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除卓越学院和艺术类专业),考生入校后须无挂科及违纪情况;
2.超过一段线3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可转入申请的3个专业志愿的其中之一(除卓越学院和艺术类专业),考生入校后须无挂科及违纪情况。

(三)新生奖学金
浙江省生源: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3000名,奖励20000元/人;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4000名,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8000名,奖励5000元/人。
浙江省外生源(须第一志愿或平行A志愿报考我校):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500名、文科前300名的,奖励2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500名的,奖励15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500名、文科前700名的,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2000名、文科前900名的,奖励5000元/人。

(四)新生出国(境)交流项目
学校设立了多个新生出国(境)交流项目,选拔新生成绩优异者赴美国哈佛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加州大学河滨分校、新加坡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等世界顶级名校交流学习,并提供部分经费资助。

浙江工业大学

(一)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3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排名均列专业前30%,符合学校保送读研基本要求,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保送推荐资格(具体办法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直接选拔优秀新生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实施办法》)。

(二)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6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确认时,确保专业确认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9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确认时,确保专业确认到学生所填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选考科目物理成绩优秀的学生,在学校理工科类内专业确认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确保专业确认到其所填的专业。

(三)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中学表现,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情况,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奖金额为5000元/人。


浙江理工大学

(一)理工实验班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修读专业;经济管理实验班学生可在经济管理学院范围内自主选择修读专业。

(二)符合我校启新学院实验班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选拔进入启新学院经济管理、机械电子、电子信息、材料化学生物等实验班学习。

(三)设立新生奖学金(须第一批次(或第一段)、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及报到人数,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其中一等奖15名奖金额为6000元/人,二等奖15名奖金额为3000元/人。

(四)设立中美合作项目特别奖学金,用于资助该项目优秀学生赴国(境)外留学的部分费用,最高资助额度为6万元。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师范大学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须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报考):

1.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的进档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某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类)者,可优先录取:外语单科成绩≥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外国语言文学类、法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语文单科成绩≥12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数学类、金融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对于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相应奖项且在文理科第一批次投档之前将相关证书原件递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进档考生(浙江省、上海市除外),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类)可优先录取: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赛区一、二、三等奖及以上。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2.设立新生奖学金:
浙江省: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一段前3000名的新生,奖励大学四年期间学费且补贴每月1000元生活费;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一段前4000名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高考总分位次号列浙江省一段前5000名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省外:高考总分名次号(限本科一批重点,下同)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前5%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且补贴每月1000元生活费;高考总分名次号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5%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前5.5%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高考总分名次号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2%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的前6%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以上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后向招生办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

3.设立新生短期交流项目,奖励优秀高分考生赴世界一流大学短期交流,资助额度为2至3万元人民币/人。获得新生奖学金的考生可优先获得申请资格。

浙江工商大学

(一)优秀学生可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第一段)录取的学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符合选拔条件者,入学后可申请进入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

(二)部分专业实施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可在专业类内任选专业。

学校设有12个招生专业类: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会计学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ACCA)专业;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统计学类含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专业;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金融学类含金融学、投资学、金融工程专业;新闻传播类含广告学、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专业;英语类含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海洋技术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网络信息类含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专业。其它仍按专业招生。

(三)设立新生海外交流项目。学校计划选拔20名新生,参加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美国创新与领导力文化”交流项目,入选的学生可获得出国留学奖学金20000元/生,具体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设立新生奖学金。学校面向第一批、第一段以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录取的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最高达60000元/生。具体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考生的高考总分均不含各类加分。

(五)设立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可获得奖学金20000元/生,具体按《浙江工商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

学校面向录取的2017级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的新生设立“双财”奖学金:

高考成绩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5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9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12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

浙江省第一段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前2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其他省份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第1名(或文理科合并后总分前2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学第一年学费。

以上奖项均不累计,奖金以最高等额为准。

宁波诺丁汉大学

学校面向录取的2017级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的新生设立“双财”奖学金:

高考成绩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5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9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或文理科合并后位次号前120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000元。

浙江省第一段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前20名的新生,可获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其他省份第一批(或第一段)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位居我校当年录取的文、理科第1名(或文理科合并后总分前2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学第一年学费。

以上奖项均不累计,奖金以最高等额为准。

湖州师范学院

(一)高分考生任选专业激励措施(不含定向培养考生):规定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分超过浙江省划定的普通类一段线15分以上,入学一学期后可选择全校任何专业就读(不含体检受限专业)。

(二)为贯彻“最适教育,最佳发展”理念,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成才需要,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阶段均可以申请转专业,具体参见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

浙江科技学院

1. 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20分(含)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未直接进入中德“2+3”联合培养或中德合作办学专业的,学校在开学初第一周选拔进入该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浙江省外超过第一批(本科)分数线20分(含)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成绩高出第一批(本科)分数线15分(含)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仅限填满六个且不重复的有效志愿)。

2. 转专业规则:为适应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需求,学生进校仍有自由选择转专业机会,详见《浙江科技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

浙江树人学院

(一)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另设有多项奖学金,同时执行国家有关奖、助学政策。

(二)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可以进行专业调整。

(三)家扬书院:是我校拔尖人才的培养基地。2017级录取的高考总分成绩在全校各专业(设计学类除外,外省录取新生按高考总分)前10%的新生(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中,由学校书面通知,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面试后,择优选拔60名学生进入书院进行重点培养,在校期间确保学生有一次境外交流研习的机会。

来源:浙江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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